湖北医药学院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

1湖北医药学院简介湖北医药学院前身是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始建于年11月,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年7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湖北省全科医学教育和免费医学生培养基地、湖北省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继续教育学院简介湖北医药学院年开始举办成人教育,主要担负成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等教育任务。学校从年起在成教本科生中开展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同时,继续教育学院还举办了育婴师、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培训(SYB)、执业护士考试、全息刮痧师等20多个项目的医学继续教育的培训班、理论提高班。3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科专业简介

专业

层次

学制

学习形式

学位授予

临床医学

专升本

2.5年

业余

医学学士

高起专

2.5年

护理学

专升本

2.5年

理学学士

高起专

2.5年

麻醉学

专升本

2.5年

医学学士

口腔医学

专升本

2.5年

医学学士

医学影像学

专升本

2.5年

医学学士

医学检验技术

专升本

2.5年

理学学士

药学

专升本

2.5年

理学学士

康复治疗学

专升本

2.5年

理学学士

4报名条件

(以年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报考条件为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大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或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备注:根据国卫医发11号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年版)的通知》规定要求: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5报名方式

(以湖北省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通知为准)

请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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