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发公告事关高校中小学幼儿园

江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就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提出明确要求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省散发,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确保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有序、科学应对疫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7月30日,江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向各设区市、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发出通知,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学生没有经过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已作为核酸检测点的学校,开学前15天不得再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一律封闭校园,对校园开展全面消杀,确保校园卫生安全。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履行报批手续,控制时间、范围、地点等。对于留校的新疆班等学生,要实行封闭管理,不得离开校园,学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和生活物质保障,并妥善安排好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暑期有住校学生的学校,要严格实行校领导24小时值班制,确保师生在校安全。在开学前一周,要对饭堂、宿舍、教室、医务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同时加强全面检查,确保洗手、通风、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二要严格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和在校集体活动。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按照从紧从严原则,规范中小学幼儿园举办的暑期托管服务和在校集体活动。在校组织集中补课等教学活动的要立即停止。有确诊病例的或高、中风险县(市、区)一律停止暑期托管服务,其它地区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原则上要停办,对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经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的批准同意,并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规范安全开展。各地应充分利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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