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工作(以下简称“特招”计划),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1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规定与要求,现就做好年度永城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永城市各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条件
1.中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身心健康,胜任本职工作,符合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院校毕业生;
4.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为28周岁以下(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为32周岁以下(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年(含年度)之前,参加“人才工程”、“人才工程”已聘用人员和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一旦发现取消其资格;
6.其他有关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
详见《永城市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和报名确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中国永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