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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年中秋节期间放假通知如下:
一、年9月19日-21日,放假三天,本所暂停接案、办案。
二、年9月22日,接案、办案恢复,全所上班。
三、年9月18日(周六)正常上班。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法医司法鉴定所
年9月17日
编辑:曾子仪
审核:张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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