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年度绿色通道形式公开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6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政办秘[]33号)和安庆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工作的通知》(宜卫人38号)文件精神,现就怀宁县年度绿色通道形式公开招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县政府批准,怀宁县年度公开招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人员24名(县医院医共体8名,医院医共体11名,定向到村卫生室5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优先,若以上皆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笔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3、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怀宁县年度“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县管乡用”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同种岗位内具体岗位选择依据高分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优先,若以上皆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现场抽签予以确定。

“乡聘村用”招聘定向到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此类人员不参加选岗,岗位须服从县卫健委统一安排。

3、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4、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宁县年度“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卫健委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县卫健委)

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怀宁县年度绿色通道形式公开招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人员岗位表.xls

怀宁县年度“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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