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恒口高级中学采购电锅炉公告

汉滨区恒口高级中学因生活需要,进行电锅炉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汉滨区恒口高级中学电锅炉采购

二、采购内容:电锅炉及安装所需(水、电材料和锅炉地台)、安装调试等。项目预算:伍万玖仟叁佰贰拾伍元整(¥.00元)。

三、规格及质量要求:

1.容积为L,可供人使用;

2.全自动微电脑控制,每天可以设置不同时间段的开关机;

.聚氨酯发泡一次成型保温,食品专用不锈钢2B板制成,含超滤净水器,水垢自爆脱离系统设计水中无悬浮水垢颗粒;

4.步进式加热技术;

5.出水设定温度,98℃以上自动保温,出水即开水,绝无混合阴阳水,随时可取,无需等待;

6.水处理系统采用世界先进的膜分离技术,能滤除水中细菌、铁锈、胶体、红虫、青苔、泥沙等有害物质,并保留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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