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创医院的工作需要,及相关科室用人需要,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专业条件
(一)护理专业30名
要求年以后(含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有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男护10名,女护20名),在我院实习或进修人员优先(笔试成绩按来院贡献时间,每工作满1个月增加0.1分,最多增加3分)。如男护或女护报名比例达不到1:2,成绩统一排名。
(二)医疗、辅诊等专业34名
1、研究生学历可直接进入面试,录用后给予5万元安家费,需在我院工作5年以上(在我院工作期间表现优秀者,安家费可追加至8万元),高层次特殊人才可面谈;
2、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5名,男性优先(经过正式三年规培并取得证书者给予3万元安家费,需在我院工作5年以上,如在我院工作期间表现优秀者,安家费可追加至5万元);
3、病理诊断专业医师2名,临床医学或病理学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4、内镜中心医师1名,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并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证;
5、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医师3名,男性优先(有医院两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工资证明);
6、影像诊断专业2名,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有影像专业执业医师证;影像技术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7、检验技师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检验技士证;
8、心电图诊断专业2名,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9、康复治疗师5名,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有康复治疗师证;
10、精神科医师2名,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证。
(三)行政、职能等专业13名
1、法律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司法资格证者
优先);
2、文秘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会计专业2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救护车司机3名,有驾驶证且具备相关医学知识,退伍
军人优先;
5、计算机相关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6、机电数字一体化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7、供暖通风工程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8、医学工程系相关专业1名,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注:所有招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函。
三、待遇
经笔试、面试合格聘用后,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参照正式人员待遇执行,全日制专科学历按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待遇执行,绩效工资根据业绩多劳多得。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单位岗前培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年6月9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