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教育厅首批应用型本科教育试点院校、“商丘市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主体院校。
学院占地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现开设农林牧、食品、土建、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旅游、艺术设计、传媒等10个大类的专业。学院建有面积达6万平方米的综合实训大楼,可同时容纳万余人实验、实训。现有教职工多人,在校生2万余人。
根据学院发展建设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招聘一批专业课教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年招才引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详见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年招才引智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日期以年10月1日为准,例如:不超过35周岁,是指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曾被开除公职者;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近五年内曾在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者;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时完成体检或放弃体检的;
3.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