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批准,我校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限制。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附件1)。
4、愿意在我校工作10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年12月26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