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这家医学院校三分之一的校区被收走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原梁园区新校区拟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实施商丘城市建设规划,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城区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原梁园区新校区拟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商政文〔〕70号)批准,我局决定收回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梁园区产业集聚区内,东至商兴街、西至王楼乡王各村、南至王楼乡王各村、北至民主路范围内土地面积.平方米(合.亩)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并撤销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请你单位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下达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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